主题: [推荐][转贴]2005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揭晓(1)

  • 山坡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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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06/3/1 23:15:13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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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揭晓

金桂兰:巧理千家难事温暖万人心田

  金桂兰,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东京城法庭审判员。曾先后获得黑龙江省法院系统优秀审判员、十杰女法官、人民满意的好法官,黑龙江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标兵,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40余项,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

  1992年,金桂兰被黑龙江省宁安市法院正式录用为干警,在东京城法庭工作至今。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在常人眼里比较小,但金桂兰却从来不敢轻视,总是认真地对待每一起案件,尽量让每一位案件当事人都感到满意。有的案件仅靠证据很难认定案件的事实,她总是不辞辛苦,深入调查,直至弄清事情真相,不让一位当事人蒙受冤屈。她在处理一起民间借款纠纷案件时,不顾沉重的病体,两次驱车到100多公里外原告的前妻处取证,终于还了被告一个清白。

  长年的法庭工作,使金桂兰认识到,调解是消除双方积怨、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种有效办案方式,虽然有时调解一起案件要比判决费时费力,但是对当事人来说,调解不但可以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还能化解矛盾,控制上访,减轻诉累。为此,对每一起案件,金桂兰都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在她审结的1050起案件中,有90%的案件都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没有重审改判案件,没有超审限案件,没有上访缠诉案件。

  金桂兰曾审理过一起赡养纠纷案,原告早年丧夫,独自将两个儿子抚养成人,但两个儿子成家后却不赡养老人。对老人的处境,金桂兰十分同情,给老人买来了包子和粥,劝老人耐心等待,法庭会尽快处理。看到老人无钱坐车,她还给老人买了车票,将老人送到车上。第二天,她就找到了两名被告,责令两个儿子轮流扶养老人。

  金桂兰自从到法庭工作后,一周难得回家一次。家搬到牡丹江之后,她更是十天半个月回不去一次。作为妻子,她很少有机会陪爱人说说话,或者给爱人做点事。作为母亲,她虽然很爱自己的儿子,但她一忙起来,很少能顾得上儿子。一次,因处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情况紧急,她下午便到吉林取证,回来时已是深夜,到家她才想起忘了给孩子钥匙,找了很长时间,才在弟弟家找到儿子。看到儿子睡梦中还在抽泣的样子,她流泪了。

  在成功的背后,金桂兰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艰辛。她先后做过7次手术,病痛时常折磨着她。一次她正在接待当事人,胆结石突发,她用笔顶住胆部,以减少疼痛,后来实在坚持不住了,就跑进一个无人的办公室,用被子蒙住头,不让自己的哭声被别人听到。当疼痛减轻后,她揉了揉红肿的眼睛,又坐到了当事人的面前。

  1998年,金桂兰刚做完肿瘤切除手术。医生让她好好休息,以防止刀口感染。因为事先和当事人约好到中级法院做鉴定,她不顾医生嘱咐和爱人的劝阻,乘出租车赶到法院门口,爱人既疼爱又埋怨地说她:“你这是何苦呢?”她却回答说:“老百姓打官司本来就不容易,要是来了找不到门,该多着急啊!”用近一个小时办完事后,金桂兰才回到医院打点滴,医生说她简直是不要命了。牡丹江市中院领导考虑到金桂兰的身体情况,打算将她调到牡丹江市中院工作。但是金桂兰却舍不得辖区群众对她的牵挂,舍不得自己工作30年的热土,她坚持留在法庭工作。20039月,她丈夫被检查出患有癌症,每月要到医院化疗,由于心理压力和病痛的折磨,丈夫非常想让她在身边陪伴,然而每次都因为金桂兰工作忙而没有陪同。

  金桂兰常说,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个人多付出一些努力和艰辛、多牺牲一些关爱和亲情是值得的。

  黄学军:用活“东方经验”调解止纷息争 

  黄学军,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2002年被评为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2003年荣立二等功,并被评为佛山市劳动模范;2004年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2005年被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分别授予“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并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

  黄学军1988年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凭着厚实的理论功底和娴熟的办案技巧在审判岗位上实现了一次次的自我跨越,结案率始终名列前茅。2005年,黄学军在担任副庭长并主持全面工作后,全年自己审结案件96件、审批案件421件,成为庭领导中办审案件最多的一个。经她审理的2000多起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改判发回重审,无一件错案。

  20059月,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摆上了黄学军的案头。在佛山打工的广西藤县下黎村陈某,遭遇车祸不幸身亡。一审法院按照陈某系农村户口的标准,判决死亡赔偿金8万多元———仅为佛山市城市居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三分之一!黄学军翻开了司法解释和省法院指导意见等有关资料,2004年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公安厅出台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已经提出了“受害人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标准对待”。陈某是地道的农民,但陈某在发生事故时已在佛山居住一年以上,有暂住证、就业证和工资收入等证明。根据佛山的现状和案件的实际情况,黄学军提出了依法改判此案的想法。这一提议,得到了合议庭成员的一致认同。二审法院依法改判,判决陈某的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城镇居民计算赔偿24万多元。拿到判决书后,风烛之年而忍受丧子之痛的陈氏夫妇得到了莫大的安慰。

  调解结案,息事宁人,被世界各国法律专家誉为是“东方经验”,面对各式各样的案件,黄学军则用活了“东方经验”。

  200212月底,在酒吧当服务员的李某下班骑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下肢瘫痪,经法医鉴定为二级伤残。车祸发生后,老板陆续主动承担了医疗费等7.8万元,20047月后,老板便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李某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仍需专人护理和抚养孩子,万般无奈起诉到了法院,要求酒吧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审中被告辩称双方属于劳动争议,应遵循先仲裁后起诉的程序,而且即使申请仲裁也已过时效,所以李某的请求不能得到法律保护。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走投无路的李某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提出上诉。二审开庭时,她被年过六旬的老父抬进了法庭,啼哭不止。

  黄学军深知被上诉人的抗辩理由不无道理,可是李某的伤害已经造成,酒吧老板的行为是不是有规避法律之嫌?当天晚上,她和书记员找到了酒吧老板,从法理讲到具体伤害的事实,讲明法律的缺憾并不等于责任人能规避责任的道理,终于在连续三晚的长谈之后,老板被感动了,“你们这样为当事人奔波,确实不易!”老板主动表示愿意调解,一次性赔偿李某3万元。

  为什么黄学军总是能够给疑难案件划上圆满的句号?广东省高级法院一位领导评价认为:“经济发达地区的法官必须具有与时俱进的司法理念、善于运用新法律法规的职业素养、辩法析理的审判技巧,这是构建和谐社会对广东法官提出的新命题,而黄学军无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钟蔚莉:商事判案能手七年一面旗帜 

  钟蔚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一次荣立个人一等功、四次荣立个人二等功,1998年被评为首都法院先进法官,2001年荣获首都劳动奖章,2003年被授予“北京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北京市法院系统先进法官”称号,2005年被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和“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称号

  钟蔚莉扎根商事审判工作一线,1995年独立办案以来,她共审结案件3300余件,涉诉标的总额达15亿元,没有一件超审限案件,连续10年结案数量在全院商事审判人员中名列第一,在北京市法院系统商事审判人员中名列前茅。1998年以来连续七年平均每个工作日审结1.5个案件,成为朝阳区法院商事审判工作的一面旗帜。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钟蔚莉总是提前阅卷,按照案件的难易程度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案情简单的案件,一天可以开上七八个庭。钟蔚莉定下了这样一条工作准则:宁可自己累十分,不让当事人等一分。为了快结案、结好案,钟蔚莉几乎没有休过双休日,常年超负荷的工作,使她患上严重的胃病和颈椎病,本来就瘦弱的身体,变得更加虚弱。仅2005年以来,她就三次昏倒在审判台上。领导和同事们劝她安心养病,但她没有请过一天假,没有耽误一天工作。200510月,钟蔚莉的牙齿发炎,脸都肿得变了形,但因为连续几天排满了庭无法去医院治疗,开庭时实在疼得忍不住了,她就跑到食堂抓一把花椒,嚼着花椒麻痹神经止痛,继续开庭。

  在审理河北省清河县某绒毛加工厂、山东省禹城市某毛绒制品厂诉北京某羊绒制衣有限公司追索货款纠纷一案时,钟蔚莉得知原告方由于被告方拖欠货款而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就立即着手进行案件审理工作。

  原告方提出财产和证据保全申请后,钟蔚莉带着书记员一大早就来到被告方的营业地办理保全手续。但由于被告方的会计不在,保全手续无法办理。为了保证工作及时完成,钟蔚莉忍着胃痛和饥饿,婉言谢绝了双方当事人提出的吃饭邀请,用一包方便面充饥,一直等到下午五点多钟才顺利完成了财产保全任务。为了尽快审理此案,钟蔚莉第二天又将开庭地点搬到了被告营业地,经过一上午的审理,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方高兴地拿到了货款,钟蔚莉回到单位却已是下午一点多了。此案从保全到审理完结,仅用了一天半的时间。

  钟蔚莉说,商事领域注重价值创造,法庭上的剑拔弩张必然两败俱伤。根据多年的审判经验,钟蔚莉尝试过第三方参与调解,双方律师和解等方法,总结出了一整套调解工作经验,她审理的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0%以上,她的调解经验在全院推广。

  2004年,某文化公司和某展览公司共同筹办科技博览会,双方分别负责资金和人力投入,但原告投入8万元之后,博览会并未办成。原告文化公司将展览公司告上法庭,请求被告赔偿10万元,但被告坚持认为责任在原告,只同意给1万元。双方态度都很坚决,调解陷入僵局。细心的钟蔚莉发现,双方陈述事实时均提到某国家部委领导,并且对该领导都很尊重,能否请该领导出面调和?钟蔚莉拨通了该领导的电话,向他汇报了调解此案的好处,钟蔚莉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打动了这位领导,他一口答应帮助做调解工作,在钟蔚莉的主持下,最终使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结案。200510月,钟蔚莉所在的民二庭成立和解组,专门开展调解结案工作,钟蔚莉具体负责这个组的工作。在钟蔚莉的领导下,和解组在十天之内受理案件63件,调解结案62件,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费云龙:与病魔作抗争心无私办铁案 

  费云龙,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先后被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十佳法官”,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被吉林省委、省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055月,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法官”并荣记个人一等功

  费云龙在13年的审判工作中,审结11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改判,无一上访申诉。尤其是在2001年至2003年间,在身患膀胱癌的情况下,他与病魔顽强抗争,审理了327件刑事案件,创造了年审结案件133件的全庭最高记录。

  费云龙常说:“我们法官在公正的范围内应勿忘慈悲,对事,要像包公一样,严肃执法;对人,则要像雷锋一样,热心善待。”

  2003年,费云龙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张某抢夺案件。张某是某高中在校学生,平时学习成绩不错,但一时失足而犯罪。费云龙对被告人依法单处罚金后,积极与张某所在学校以及其父母联系,使张某重新返校学习,并配合家长做好张某的帮教工作,经常给张某打电话,每三个月写一封信,鼓励张某。张某受到了感动,学习更加努力,2004年终于考入了吉林省的一所大学。

  费云龙把全部心血都倾注给了审判岗位,为了他无限热爱的审判事业,他宁愿倾尽所有。2001年下半年,费云龙开始发现自己小便尿血,但由于当时正是“严打”期间,庭里人少案多,他没有声张,一样正常上下班。200111月,他的尿血量增大,身体越来越虚,只得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为:膀胱癌。随后,他去北京做了电切手术。但术后仅半个月他就回到了延吉。为了不耽误工作,仅做了6次化疗就又上班了。按医嘱,他应每3个月到北京做一次检查,但由于他把全部心思都投入在了审判工作上,再加上几起案件排期开庭,实在腾不出时间。这期间,费云龙又开始尿血,到后来,每次排尿三分之一是血,上一次厕所得1个多小时,鲜红的血浆溅得到处都是,像针扎一样疼痛。但他始终咬紧牙关,坚持工作。200362日早上,他昏倒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参加抢救的医生说,按照费云龙的体征,在他的身上应该有六七公斤的血液,但他身上血液净含量还不足两公斤,如果再晚来医院一会儿,就有生命危险。可是,当费云龙躺在病床上,迷迷糊糊地睁开了双眼,看清院领导和同事们站在病床前时却说:“没事儿,明天我就能上班,我手上还有4个案子没有结呢。”

  癌细胞已经长满了费云龙的整个膀胱。他从此只能靠从肚子里接出的一个导尿管,腰里挂着一个塑料袋,一天24小时往出排尿。

  手术半年后,他又走进了办公室,又从事他热爱的审判工作了。如今,费云龙每天腰里都挂着一个塑料袋,和其他法官一样阅卷、开庭,尽管有很多不便,但他仍乐此不疲,他说:“我是为了公正而生,我无限热爱人民的审判事业,为了这个崇高的理想,我将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为人民的审判事业贡献一切。”

  无论是在审判岗位上,还是在下派挂职锻炼期间,从维护农民利益到打击奸商嚣张气焰,从挽救失足青年到坦然面对威胁恐吓,支撑费云龙的是一种深厚的朴素的群众情怀。

 

  十几年间,费云龙从未办过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不管是多年老邻居的面子,还是老百姓对感恩的表达,不管是当事人的威胁恐吓,还是面对老友的求情,他都严词拒绝,从容应对,他拒钱拒物无法计算。当然,金钱对费云龙并不是一点也没有诱惑力,特别是在他得了癌症后,开销很大,这几年为了治病,欠下了很多外债,金钱自然是有很强的诱惑力。但费云龙和爱人说,宁肯穷死,昧心的钱一分也不能拿。

  李昆仑:黄河故道飞沙百姓心中天平 

  李昆仑,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定远寨人民法庭庭长。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一等功一次;先后荣获县、、市“三八红旗手”、山东省法院系统“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优秀女法官”、“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平安山东建设优秀卫士”等荣誉称号;被省委宣传部确定为全省政法综合治理和“平安山东”建设的重大先进个人典型。冠县县委委、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聊城市委政法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都作出了向她学习的决定

  作为一名基层女法官,李昆仑自觉克服基层法庭工作的各种艰苦条件以及家庭的种种困难,在工作上和生活上忍受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和不便,11年来默默奉献,无怨无悔。作为聊城市法院在基层法庭工作时间最长的女法官,李昆仑工作过的三个法庭两个地处土地沙化、风沙弥漫的黄河故道,一个地处寸草不生、饮用水难寻的盐碱地。她先后工作的法庭一个比一个偏远,一个比一个条件艰苦,但她多次主动让出了调回条件较好的冠县法院机关工作的机会。11年中,她有6年骑自行车或摩托车上下班和办案,几乎每天都要在黄河故道黄沙飞扬的乡间土路上骑车奔波80多里。11年来,她牺牲了无数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办案高达2100多件,平均不到2天就办结一起案件,一月内结案率达到70%以上,所办案件无一上诉、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访缠诉、无一错判超期,为辖区社会的稳定和谐与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调任定远寨法庭庭长后,李昆仑克服重重困难,完善内部设施,加强内部管理,带领全庭人员首批通过了山东高院“五化法庭”验收,并被荣记集体二等功。由于艰苦的工作条件和长期超负荷工作,年仅34岁的她却早已患上了关节炎、胃炎、咽炎等慢性疾病。领导和同事们亲切地称她是法院中的女“拼命三郎”。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李昆仑始终以实际行动履行着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当地群众评价她“办起案来像黑脸包公,对待群众像对待父母”。她办案从来不是简单地一判了之,办理每一起案件,都坚持为群众的根本利益着想,不厌其烦、苦口婆心地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争取他们握手言和、重归于好。她每年办案调解撤诉率都达75%以上。

  她心系群众疾苦,主动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排忧解难,11年来,她的足迹踏遍了辖区10个乡镇的几百个村庄,行程10万余里,走访了数千名当事人。她办案敢于接受群众监督,每到一处法庭工作,都主动向群众承诺“当日立案,一月结案,公正裁判,及时执行”。在她的办公桌上,常年摆放着“共产党员、人民法官李昆仑为您服务、请您监督”的牌子,以自己的真诚行动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信赖与赞誉。她办案中时时处处为当事人着想,为方便来法庭打官司的群众不走冤枉路,她在法庭驻地繁华十字路口专门制作了指示牌,在每间办公室门口都挂一个“工作牌”,公开每个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是否出差和联系电话。

  尽管多年来法庭办公用房紧张,李昆仑还是专门腾出一间房子作为当事人休息室,并在休息室设立法制宣传栏,向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而她则和同事挤在一间宿舍。尽管自己家庭生活拮据,但无论对于生活无着的孤寡老人,还是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或者对举目无亲的外地当事人,她总是尽全力为他们提供便利,并解囊相助,她的许多感人事迹,为当地群众津津乐道。她每到一处工作,都能与当地干部群众打成一片;她每调换一次岗位,当地干部群众都依依不舍,争相挽留;多年以前的当事人还时常向她咨询问题,许多群众打官司时都慕名要求李昆仑承办。

 

 



[此贴被山坡居士于2006-3-1 23:16:2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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