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一个小小的镇长的20年能值5300万?

  • 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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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06/11/25 11:28:46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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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李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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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为民的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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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李为民的豪宅,李为民和他太太名下一共有30间房屋,共8702.6平方米 

  刚才看网易新闻,又一条烂鱼落网。时不时地常常看到这样的负面新闻,本来应该麻木的,我却没有麻木,而是总感觉有根鱼刺卡在喉咙里,不吐不快。 

  我就搞不懂了,一个小小的镇长能挪用公款一个多亿,而且只到退任才被发现,也就是说在他犯罪期间他身边的人竟全是瞎的,很简单,因为没有一个人敢举报嘛,不是瞎的是什么?人们不禁要问:他有什么胆子敢挪用数目如此巨大的公款?他究竟钻了哪里的什么空子?他能挪用如此巨款绝不止一次,人们为什么没有一次发觉?那些成天反民主的朋友能进来发表一下意见吗? 

  犯罪分子虽然落网,并处以没收全部财产(我心里是绝对怀疑的),但阳终的结果还是给国家造成了5300万元的巨大损失! 

  更奇的是在后面,面对如此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他受到的惩罚没有被处死,而仅仅是判处20年徒刑!这样的量刑,合理吗?也就是说一个镇长的20年竟值人民币5300万元。人们不竟要问了:车祸的赔偿标准是一个人十几二十来万,农村的才几万,(曾因标准不同而受人非议)一个镇长的20年就相当于几十条人命,这公平吗?即使杀他100次也足足有余了!反民主人士能说明一下个中玄机吗?20年换5300万,谁不愿意干啊? 

  从这件事中,人们不难了解反民主的一般都是些什么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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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报东莞讯(记者尹仁祥邵蓝)昨日下午三点,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莞市塘厦镇原镇长李为民挪用公款11236.4万元、受贿171万元一案进行了宣判。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但目前尚有5300多万元赃款未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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